广州公积金缴存人于肇庆购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

广州公积金缴存人于肇庆购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

4月10日,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《关于我市缴存人在肇庆市构建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》。为推动广州肇庆两市加强合作,促进我市缴存人在肇庆居住生活便利化,经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四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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