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北网 资讯 光明日报评潼关肉夹馍事件:别打着规范美食标准的幌子来牟利

光明日报评潼关肉夹馍事件:别打着规范美食标准的幌子来牟利

“逍遥镇胡辣汤”商标侵权事件刚刚平息,“潼关肉夹馍”的经营者们又陷入了同样的境地,卖肉夹馍带潼关俩字被告。中国地大物博,各地美食小吃自然数不胜数。兰州牛肉拉面和沙县小吃的成功案例在前,也就使得各地都想将本地小吃搞成品牌IP进行推广,复制前人成功经验,以期能够破圈,成为人们口口相传的著名美食。

光明日报评潼关肉夹馍事件:别打着规范美食标准的幌子来牟利

但得看到,诸如南京盐水鸭、北京烤鸭、天津煎饼果子等地方特色美食都是历史形成,并非今日新创。也因此,无论从情感层面还是法律角度,地方小吃实际上归所属地域集体所有。这也是为何商标法明确,除去集体商标,不允许县级及以上地名作为商标使用的原因之一。

地方小吃归属于所有人,这意味即便地方政府想要规范发展地方美食,也应秉持着公益性原则,而不是借机任由其下属社会组织以法律的名义扰乱市场秩序。法律意识强,不代表可以滥权滥诉。从媒体报道索赔金额看,相关赔偿或加盟金额的标准依据难以服众,给人以个别社会组织打着统一标准、促进地方美食发展的幌子企图牟利的观感。

试问,倘若推广一个尚未形成规模发展的地方小吃美食还要付费“加盟”,还会有人有动力去参与其中吗?(陈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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