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4日11时40分左右,一辆车牌号为冀T85357的大客车载有从新疆乌鲁木齐出发的乘客到达G3021高速公路泾阳服务区并违规甩客。
请该大客车司机、 乘坐该客车的乘客以及转运乘客的各类车辆司乘人员,立即向所属区县防疫部门或社区(村)报备。报备过程中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,就地等待并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。对主动报备的人员,公安机关将酌情减轻或免于处理,如不及时报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。
今后,各类客车、私家车、出租、货拉拉等所有车辆,凡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,在服务区私自甩客、接送乘客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