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不光是房子,能“安”才是家。
房屋买卖如何安家又安心?
今天,借用电视剧《安家》假离婚事件,小编来和大家科普下买房“假离婚”风险到底有多大。
为买房子“假离婚”?法律风险高,切莫因小失大!
电视剧中,徐姑姑和张乘乘“假离婚”来规避购买二套房的高首付并减少税费支出,将名下房产过户至妻子名下,不料发现妻子出轨他人,说好的“假离婚”却落得个人财两空。
其实,电视剧的情节就是活生生的现实。
需要注意的是,离婚的登记行为具有公示效力。
没有法律意义上的“假离婚”。
只要符合离婚登记的条件,婚就离了,再买房就变成了他人的婚前财产,即使复婚也无法改变其性质。
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有个说法,即: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,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,人民法院应当受理。
人民法院审理后,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形的,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。
相反,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双方关于房产分割的协议是虚假意思表示,以及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况,如双方均认可为“假离婚”,或另行签署否定该离婚协议真实性的协议,则“假离婚”而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就会被撤销,进而重新进行财产分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