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北网 2020冬奥会 倒卖冰墩墩该担何责?

倒卖冰墩墩该担何责?

随着北京冬奥会的进行,冬奥会吉祥物“冰墩墩”受到热捧,有人打起“歪主意”开始高价倒卖以此敛财。北京雷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艳玲认为,冰墩墩作为冬奥特许商品,销售方需要获得奥组委的授权。根据《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》规定,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,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。其中“为商业目的使用”包括以盈利为目的销售含有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。

倒卖冰墩墩该担何责?

在如今“一墩难求”的现状下,利用消费者需求倒卖冰墩墩的行为,已侵犯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对奥林匹克标志享有专有权。除此之外,在指定销售网点等地高价倒卖,非法牟利,已涉嫌扰乱正常的购买秩序。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,扰乱车站、港口、码头、机场、商场、公园、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,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。(作者:李一鸣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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